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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申报准入条件及三年建设目标表》的通知

时间:2021-11-18
政策资源申报


广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申报准入条件

及三年建设目标表



指标类别

申报准入条件

三年建设目标

1.建设主体

1.1 申报主体

原则上应以设区市人民政府为建设主体。

1.2 申报资格

以国家或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为基础,符合条件的国家级或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等园区也可申报。

基本具备国家农高区申报资格。

2.建设基础

2.1 年总产值

年总产值20亿元以上。

年均总产值应提升10%以上。

2.2 总面积

 50平方公里以上。

50平方公里以上。

2.3 核心区面积

 5平方公里以上。

5平方公里以上。

2.4 用地要求

 规划建设用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园区主导产业方向,建设用地必须经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明确“规划建设用地”和“科研试验、示范农业用地(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具体面积和四至范围(以界址点坐标控制)。

建设用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园区主导产业方向,并经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节约集约用地,无闲置土地。

指标类别

申报准入条件

三年建设目标

3.产业基础

3.1 功能定位

符合“一区一主题”、“一区一主导产业”、 “一区一平台”功能定位要求。

持续推进

3.2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要求

 围绕其主导产业及其关联产业拥有4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一批产业上下游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中至少有1家自治区级或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

围绕其主导产业及其关联产业拥有高新技术企业8家以上,自治区级或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新增1家以上。

3.3 三产融合情况

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条件。

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和产城镇村融合发展。

3.4 土地产出率

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绿色发展水平较高。

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绿色发展水平高。

3.5 劳动生产率

3.6 绿色发展水平

3.7 核心区产业布局

 核心区以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配套关联产业为辅,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特色鲜明、效益明显。

核心区以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配套关联产业为辅,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特色鲜明、规模较大、效益明显。

3.8 辐射带动作用

有效推进农业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带动周边产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致富。

对区域农业发展应有辐射带动作用,有效促进农业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有力带动周边农民增收致富。

4.创新资源

4.1 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齐全,日常运行机制健全。

国家级创新平台新增1家以上,或自治区级创新平台新增3家以上。

有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星创天地、科技小院、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并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等科研机构或团队开展产学研用合作。

拥有国家级创新平台1家以上,或自治区级创新平台4家以上。

指标类别

申报准入条件

三年建设目标

4.创新资源

4.2 承担科研项目能力

 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自治区科研项目4项以上。

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新增1项以上或自治区科研项目新增2项以上。

4.3 服务功能

各类孵化、服务机构完善,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成果孵化和创业服务能力,能为各类主体开展创新创业提供科技支撑。

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成果孵化和创业服务功能,自治区级或国家级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新增1家以上,能够为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科技特派员、留学归国人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乡土人才等创新创业提供支撑。

拥有自治区级或国家级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以上。

5.基础设施

5.1 基础设施要求

具备供排水、电力、道路、通讯、热力、燃气等必要基础设施,核心区一般应完成“七通一平”建设。

                    

持续推进

5.2 绿色、循环、生态条件要求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发展循环生态农业,符合国家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配备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节能减排等设施设备,推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打造水体洁净、空气清新、土壤安全的绿色环境,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的有机统一。

持续推进

6.政策保障

6.1 创新创业、产业化发展等政策体系建设情况

结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重大政策,所在设区市应统筹财政、用地、税收、教育、人才、金融、招商引资等政策,加大对农高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出台相应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资源配置、体制机制改革等政策措施。

所在设区市应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等,出台相应的创新创业、产业化发展等系列政策,形成促进高新技术引进示范和产业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孵化的政策体系。

指标类别

申报准入条件

三年建设目标

6.政策保障

6.2 科技体制改革情况

加强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将自治区农业产业推广示范功能与科研院所的“试验田”结合,打通部门间障碍,推动信息共享。

发挥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作用,在落实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推动各项改革部署在农高区内加速落实落地。

创新金融扶持政策,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构建促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农高区发展的政策体系。

6.3 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创新情况

具有独立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

创新农高区管理模式,探索整合集约、精简高效的运行机制。